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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听评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6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持续加强日常课堂教学监控与管理,强化校内课堂教学交流研讨,实现教师同行互助合作和对青年教师的帮扶,促进教师自我反思和专业成长,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确保本科专业教学的质量。现将本学期听评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3月17日- 5月30 日(第4-14周,各学院听课安排见附表)。

二、听评课范围

本次听评课范围涵盖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涉及教师为本科课程(拟)任课教师、近两年新进教师和部分非师范专业任课教师。

三、主要评价要点

此次听评课主要评价课堂组织的规范性和教师课堂教学情况两个方面。

1.课堂组织的规范性:师生是否按时上课,教师是否带齐教学材料,学生是否带齐教材、笔记本等学习材料并适时做好笔记,学生是否存在抬头率低、前排就座率低、课堂玩手机、吃早餐等现象。

2.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教师在意识形态、仪态仪表、教学纪律、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课程思政、教学效果、课堂组织管理等方面评价,并从“价值引领、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视角评价课堂教学质量。

四、相关要求

每节课听课结束后,由特聘教授和指定专业评课教师下课后根据实际情况跟任课老师及时交流,将有关情况直接反馈给授课教师,针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有益建议。各学院对照听课主要评价要点,开展听评课专项教研活动,总结评价每位任课教师课堂教学的亮点和不足,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对发现的优点和长处要向全学院推广,对存在的不足和弱项要制定整改帮扶措施并做到及时整改。

五、组织管理

1.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定期统计和通报听课情况,学期末对听课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和反馈,听课完成情况纳入学院考核。

2.各学院务必加强听课组织与管理,按照听评课安排表,任课教师所在学院安排教学院长和教研室教师随同听评课。及时提醒和督促相关人员开展听课评课活动,收集听课评课意见,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提供依据。学期末在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和评价工作总结中要重点总结听评课工作。

3.听课计划报送模板在“质评中心教学信息”QQ群共享文件下载“听课安排表(报送模板)”,于3月11日17:30前将学院安排表送质评中心。

联系人:陶菲菲,电话:15339388470,办公地点:学术中心301室。

              

                                  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5年3月6日


附表: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听课时间安排

序号

1

初等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学院

第4周

3.17-3.21

2

农林技术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

第5周

3.24-3.28

3

数信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

第6周

3.31-4.4

4

电子与商务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7周

4.7-4.11

5

外国语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院

第8周

4.14-4.18

6

体育与健康学院

第9周

4.21-4.25

7

机电工程学院

第13周

5.19-5.23

8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第14周

5.2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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