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机构概况 >> 机构职责

机构职责

一、教学督导办公室是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在主管教学校长的领导下,督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学设施和教学服务工作。

二、经常组织督导成员深入教学第一线开展听、评课活动,收集和反馈教学信息。

三、检查、指导、督促改进院(系、部)教学相关工作和教师教学的实施,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实现教学质量目标。

四、负责考察各院(系、部)推荐的教学督导成员人选,对各科教学督导员的聘任、解聘,向学校督导委员会提出具体建议。

五、对每学期各专业学生技能训练、学生教育见习、实习过程进行检查指导。

六、召开教师代表、学生信息员座谈会,收集各类教育教学信息,为教务处教学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七、总结推广校内外教学经验,推动学校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八、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各项督导检查工作。

九、及时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